中國民航將放寬對機上電子設備管理規定
來源/作者: 新華網 丨 發布時間:2018-02-02 丨 瀏覽次數:
根據技術發展趨勢和國際成果,中國民航將放寬對于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管理規定,允許航空公司為主體進行評估,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
中國民航局飛標司副司長朱濤18日在民航局月度發布會上說,《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第五次修訂發布,將于2017年10月起施行。大力推動航行新技術應用是民航局近年來的重點工作之一。為進一步規范合格證持有人的新技術運行管理,第五次修訂版《規則》增加“特殊運行”章節,對基于性能的導航(PBN)、廣播式自動相關監視(ADS-B)、增強視景系統(EVS)等特殊運行提出了具體要求。根據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的發展趨勢和國際上的研究成果,此次修訂放寬了對于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管理規定,允許航空公司為主體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影響進行評估,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
《規則》還增加了合格證持有人誠信記錄、電子導航數據管理、濕租中應明確安全責任等方面的要求,明確了運行飛行計劃、每架飛機與簽派室之間能夠在4分鐘內建立迅速可靠語音通信聯系等要求,調整了備降機場最低天氣標準、維修管理人員的資質等要求。
朱濤說,《規則》自1999年頒布施行以來,一共進行了四次修訂,對民航行業持續安全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為滿足國內民航發展的實際需要,并與國際民航公約附件的修訂內容保持一致,民航局在充分進行調研以及借鑒其他民航發達國家規章修訂經驗的基礎上,啟動了《規則》的修訂工作。第五次修訂版《規則》對機組疲勞風險管理、機組資質管理和訓練管理等內容進行了較大篇幅的改寫,突出了飛行疲勞與人的生理節律和機組值勤時間直接相關等概念,降低了飛行機組和客艙乘務員的年總飛行時間上限。針對客艙乘務員,《規則》調整了客艙乘務員訓練大綱和合格要求,增加了乘務員初始訓練和復訓的時間,增加了乘務員近期經歷的要求等。
據介紹,為更好地符合國際民航公約相關要求,第五次修訂版《規則》對燃油管理政策進行了相應修改,對飛行中燃油檢查與燃油監控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了宣布“最低油量”和“緊急油量”的時機,同時修改了關于定期載客運行的燃油要求,統一了國內和國際運行的燃油要求。在航空器持續適航與安全改進方面,《規則》進一步明確了航空公司有關航空器持續適航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形成閉環管理,以進一步提高進入設計使用壽命中后期飛機的運行安全,加強對“老齡飛機”的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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